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9-25 08:45:07
“五洋债”二审宣判:驳回原审各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此次判决中,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均对相关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券商中国第一时间采访判决所涉中介机构。德邦证券表示,对二审判决表示遗憾。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至于是否会继续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德邦证券称还在积极研究和确定对策的过程中。目前该公司各项经营正常,二审判决并不会影响该公司的正常运转。
三家主体承担全部连带赔偿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结果为: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的债务本息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为此次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亦被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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