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7-27 17:59:27
见习记者 楚深建行大庆分行原行长郝国颖受贿一案的二审结果出炉。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于7月27日披露的大庆市中院二审裁定,对郝国颖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郝国颖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个月。随着裁判文书的披露,这位分行行长受贿的细节也被曝光。
借女儿结婚之机敛财多笔经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郝国颖利用自己担任建行大庆分行副行长、行长的职务,负责主管建行信贷业务和全面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请托款人民币360万元、美金1万元,合计人民币366.3785万元。在案证据显示,郝国颖共计收受贿赂12起,其中最大的一起为人民币100万元,最小一笔为1万美金。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9月郝国颖在女儿结婚之际,总共收受贿赂4笔,合计受贿70多万元,最大的一笔为人民币50万元。收受这4笔贿赂后,郝国颖将其中的70万元交于其妻子丁某保管,1万美金则用于家庭理财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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