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1-07 07:58:38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的鲜言,二审改判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鉴于鲜言在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帮助下缴纳了1180万元及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500万元等,其具有认罪、悔罪表现,最终决定对鲜言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此前一审的判决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80万元。”
鲜言获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市场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鲜言利用担任上市公司多伦公司及其子公司汉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为粉饰公司业绩,采用伪造汉通公司开发的荆门楚天城项目分包商林某某签名、制作虚假的资金支付申请与审批表等方式,以支付工程款和往来款名义,将汉通公司资金划转至该公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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