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2-13 16:36:08
中行原油宝“第一案”二审落槌!
据江苏高院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2件涉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底对2件“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中行承担投资者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一审判决后,2名原告分别提起上诉,认为中行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南京中院受理该2起上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油宝“第一案”二审落槌
早在2020年12月24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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