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7-30 07:51:10
见习记者 楚深
“原油宝”事件余波未平!
据统计,截至7月29日,已有12个省级行政区高级法院出台了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多地集中管辖“原油宝”诉讼
7月29日下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湖南高院”发布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根据公告,湖南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根据诉讼标的额,依法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在此之前,已有江苏、贵州、黑龙江、山西、宁夏、北京、广东、浙江、甘肃、陕西、上海等11个省级行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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