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发布于 2019-11-11 19:34:36
经济观察网 记者陈博11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深圳住建局”)发布消息,将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调整为: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即日开始执行。
这是最近十年内,深圳第四次调整普通住房与豪宅之间的“边界线”。2013年,深圳曾将普通住房核定方式由2011年的以单价作为标准更改为按照单套房源总价计算。
从那时起,深圳对于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就一直设定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120)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政府规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最近一轮调整要追溯回2015年10月。彼时,深圳提高了全市10个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相比2013年,整体价格基准线平均上调幅度达到28%。以深圳原特区内3个老牌区域为例,罗湖区的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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