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西西的仙人 发布于 2020-08-06 14:06:58
买方只享权利,没有义务,付出有限的成本,最多可以获取理论上无限的回报。
好像是买方好。
反过来,卖方收取一点权利金,假如买方行权,卖方就不得不承担买入或者卖出的义务。
这样一看,卖方好像超级不划算。
但是实际上,买方行权的机会应该远远低于买入期权价值归0的情形,大部分时候,卖方都可以获取稳定的权利金,补充现金流,降低持仓成本。
这样一看,卖方其实也不错。
所以哪一方好呢?
我觉得都一样,没有优劣高下之分,期权定价的基础就是让买方和卖方零和。
区别在于,买方是慢慢亏啊亏亏亏亏亏,然后突然发生一件罕有的事件,一瞬间爆赚一波,把之前付的权利金都赚回来了;
而卖方则是稳定地赚啊赚赚赚赚赚,然后突然发生一件罕见的事件,血亏一场,一瞬间赔光几年的权利金。
正因为极端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深度难以预测,所以期权卖方必须要有看起来明显的概率上的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