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4-21 17:48:48
今日上午,有媒体报道深圳地区银行要对房产过户不满半年的物业抵押经营贷进行收回的消息。报道中称,有银行人士爆料,深圳金融办、银监局与各主要银行昨夜开会,做出两个决定:过户不满半年物业抵押不给审批放款、1月25日过户不满半年房产抵押经营贷全部收回。
同一时间,一则消息在朋友圈传开了,内容为:
深圳金融办,银监局与各主要商业银行网络会议昨晚刚举行完。两个决定:1,即日起,所有过户不满半年的物业抵押做经营贷的,全部不得审批,审批了的不得放款。2,1月25日后审批的过户不满半年的房产做的抵押经营贷,全部责令各放款行收回。
券商中国记者第一时间向银行核实,多家银行人士表示并未收到相关通知。同时,金融办也表示未召开相关会议。随后,深圳银保监局人士也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并未召开传闻中的会议,该消息不实。
近期,关于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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