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封基 发布于 2020-03-12 18:11:30
昨天深交所发了一个顺昌转债的回售公告,按照《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约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回售申报期为2020 年 3 月 19 日-2020 年 3 月 25 日,资金到账日为2020年3月30日,价格为100.276元/张(含税)。即使今天顺昌转债跌了2.62%,但价格还在108元。所以有人就抱怨说公司不地道,诱骗投资者亏本回售。
其实他们是没有搞明白可转债回售条款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可转债的回售条款本来是保护投资者免得下跌太多导致损失的一个保护条款,如果溢价不高,那么回售价格会高于市价,但如果溢价很高的话,就会出现回售价格反而低于市场价,这个时候如果参加回售,那么投资者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