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券商 发布于 2020-05-28 16:49:08
#龙哥深度聊券商#
5月22日,证监会就《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分类评级指标进行修订,并在今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适用。今天龙哥就重点聊聊券商的分类监管与分类评级。1. 分类监管的思路
从历史沿革,及海外投行发展的历程来看,对证券公司实行较为严格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从证监会的角度,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主要包含三个层次:1)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监管;2)以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3)以风险控制为本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监管。
分类监管的思路最初是在2004年初“证券公司创新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了,其核心的目的是“扶植优良券商开拓创新、做强做大”,即在风险控制水平和承受能力的范围内,给予其相应的业务创新空间。这将有利于增强行业活力,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动力,体现开拓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和谐统一,对整个证券市场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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