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1-22 00:01:48
中国基金报记者 许一陈又见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案,这次的当事人还是博士研究生文化。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刑事判决书显示,财达证券前投资经理郭某,建“老鼠仓”趋同交易1.6亿,最终获刑。券商投资经理建“老鼠仓”
趋同交易达1.6亿元本案的被告人郭某,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文化。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他担任财达证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调查日),他先后担任财达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项目二部负责人。裁判文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间,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郭某利用负责财达证券自营证券账户投资决策的职务便利,获取了上述账户有关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的未公开信息。此后,郭某违反规定,自行操作或与他人共同操作“郭某1”“魏宝社”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财达公司自营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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