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19-11-10 11:06:15
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邓立新、孙德鸿、王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随着庭审公开,邓立新的“老鼠仓”事件被揭露。
根据庭审相关信息,邓立新自2009年3月至案发前止,单独或伙同孙某鸿、王某一起操纵上海、北京两地的12个股票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中邮旗下的两只基金买卖相同股票。8年时间,邓立新通过200万老鼠仓本金,34.7亿元的交易额,赚得5507万元,收益率高达26倍。
资料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
合谋细节也随之水落石出,邓立新负责提供相关交易信息,孙德鸿提供操作账户,并且约定产生的收益五五分成。
庭审中,邓立新等三人当庭认罪悔罪。但邓立新对于5507万元的非法所得的认定存在一定的疑问,表示罚金过重。
该案将择期宣判。
三人内幕交易累计成交金额51.63亿元
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邓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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