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09-07 00:09:04
为完成银行揽储、信用卡发卡考核任务,将POS机用于个人和同事、朋友套现,未收取任何费用。8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某行网点主任刘某一审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并处罚金10万。
法院认为刘某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刷卡套现5000多万构成非法经营罪。
刘某通过辩护人曾庆鸿向记者表示不服判决,“这种刷卡套现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有罪案例,国内找不到,刘某案可能是全国首例。”曾庆鸿告诉记者,8月31日将提出上诉。
案例回顾 2020年8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某行网点主任刘某一审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具体案情如下: 42岁的刘某是某行吉安市支行安福县支行营业部主任,曾多次被评为全市银行系统先进工作者。为完成银行揽储、信用卡发卡考核任务,将POS机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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