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2-02-24 00:00:53
集团有限公司等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原告吴京诉称,被告超凡先锋公司等在合成润滑油系列产品包装上,擅用原告肖像进行品牌宣传与推广;被告北壳集团作为总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上述广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侵害肖像权、姓名权。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宣传、销售侵权产品,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赔偿71.6万元。
吴京曾申请对战狼公司限制消费
此前,吴京与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战狼公司”)的纠纷引发关注。
2021年11月,战狼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吴京,其关联案件为该公司与吴京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2021年7月,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书显示,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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