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2-02-18 2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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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迎来新规。证监会18日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允许具备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豁免测试,取消经营机构董监高的学历要求和推荐人制度,支持引入境外专业人才,列举从业底线要求及禁止性行为,构建长效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
为吸引境外专业人才,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出台新规,明确已具备境外证券基金相关从业资格的,只需通过法律法规考试,无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即可按照特别程序办理执业登记。
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管理办法》在整合现有规则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着力构建行政监管、自律管理、经营机构、董监高及从业人员各司其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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