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12-09 08:08:56
投行又迎政策新规。
券商中国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债券自律管理效能,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修订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下称《承销规范》),并正在向行业征求意见。
《承销规范》规定,承销机构不得以低报价或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承揽项目。此外,承销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债券的承销收费情况报送给中证协。
《承销规范》称,承销机构应督促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间接认购其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披露关联方认购、交易或转让其发行的公司债券情况。
修订后的《承销规范》共七章四十四条,较原办法新增三条,修订十八条,删除一条。此前,2020年12月,中证协也就《承销规范》征求过一次意见。当时是为了打击低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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