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10-16 09:09:14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附加监管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
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人民银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
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
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分别为0.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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