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9-26 09:30:39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将一起高达数千万元的骗贷案公之于众,此次骗贷案件的始作俑者是一名为银行揽储、拉贷,从中赚取息差的资金掮客。
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梁某借用他人名义,多次在克拉玛依国民村镇银行(以下简称“国民村镇银行”)骗取贷款共计3880万元,并最终造成该行损失接近3038万元。数罪并罚下,法院判决梁某有期徒刑七年,承担前述贷款的最终偿还责任,并处罚金110万元。
学生、农户均被冒名
1973年出生的梁某只有初中文化,彼时的身份是新疆川汇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负责人,同时也是此次骗贷案的始作俑者。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下半年里,梁某通过借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购销、工程承包合同等贷款资料,以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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