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1-09-10 08:04:21
天天财经独家,速关注
继4月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在对千山药机审计中未勤勉尽责案做出行政处罚后,证监会9月9日晚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瑞华所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责令瑞华所改正,没收瑞华所业务收入160万元,并处以320万元的罚款;对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建民、匡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图片来源:证监会
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披露了瑞华所存在的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索菱股份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71,426,472.23元,虚减费用7,662,975.74元,虚增利润总额279,089,447 (
点击阅读全文 )
→
免费下载App,立即成为ETF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