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1-08-14 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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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浙江绍兴一上市公司原董秘曹某善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浙江绍兴柯桥区法院开庭审理。
中证君了解到,该上市公司为迎丰股份,于今年1月刚刚挂牌上市,实控人为傅某利,案件被告人为公司原董秘曹某善。在公司上市关键时期,曹某善以向有关部门揭发公司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相要挟,以索要(股权)奖励为名,对傅某利进行勒索,前后共索要200万元,在最后50万元尚未交付时案发。
迎丰股份:案件仍在审理 公司也是受害者
据媒体报道,2016年8月8日,该公司为上市需要,通过网络聘请被告人曹某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2016年10月底,被告人曹某善试用期内离职,并与绍兴某公司结清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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