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8-11 08:17:03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银行高管受贿案引发关注:广西北部湾银行票据业务中心原总经理、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原总经理刘某,受贿727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根据判决文书披露的细节,刘某受贿的过程复杂,受贿方式也多种多样。
收购物卡、低价购房、为拿回扣安排情人领“工资”
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刘某先后担任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刘某收受了来自两家公司的多种贿赂。
2018年8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资金困难急需贷款融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向桂林银行申请融资。
在刘某的组织下,八菱科技共计获得2.3亿元的融资。为了感谢刘某的帮助,八菱科技顾某送去了3万元购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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