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礼成蹊 发布于 2021-05-05 11:30:10
今年国家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收购作出重大变革,简政放权,减少收购流程,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粮食经营者无需再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就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大大减轻了粮食购销的相关流程和步骤。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是基于当前粮食市场主体多元、购销活跃的一个重要调整决策。由于变化巨大,上级为避免政策不落实,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特下发通知,要求要不折不扣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变相搞收购许可,不得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不过,取消收购资格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一放了之,而是实现从事先管主体、管门槛、管准入的方式,转向管行为、管规则、管公平竞争、管处罚违法违规,加强粮食收购事中事后的监管。
在取消收购资格许可的同时,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制度安排,确保收购活动有序正常进行。包括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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