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4-08 07:57:32
债券报价恶性竞争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4月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明确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如果报价在内部约束线以下的,承销机构应当履行内部特批程序,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原因。
证券业协会也将在报价低于内部约束线的项目中根据报价高低筛选相应承销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据了解,该指引将在5月7日起正式实施。
报价过低需递交说明
公司债券低价竞争行为历来受到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为维护公司债券市场良好生态,证券业协会在前期《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修订稿)》中就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增补了相关规定,并征求了行业与监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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