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6-10 00:01:07
在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后,银保监会6月9日正式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早在今年1月,银保监会曾发布《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融资行为、租赁物范围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或活动;并从严监管,设置部分审慎监管指标内容,包括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杠杆倍数、业务集中度等。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办法》在主要监管考核指标方面并无调整,最大的变化就在于将整改过渡期从征求意见稿要求的“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办法》的出台,利于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统一业务标准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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