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于 2019-09-05 21:52:54
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围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规制建设进行深入研讨。
类金融监管调整开始于2017年。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报道,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或将划给银监会监管,地方由各地金融办监管。2018年5月,商务部发文称,将制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转到银保监会。
随后,各地金融办(局)改制为地方金融监管局,并建立起“7+4”得监管范围和相关机构设置。“7+4”为: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的监管。
目前,尚不清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得具体监管办法。可供参考的案例是4月26日,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天津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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