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19-11-01 18:47:07
中国基金报记者 刘芬
1万多家商业保理公司迎来强监管,出现各种失联、空壳和违法违规经营的将被清理。10月31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2018年4月起商业保理公司划归银保监会监管后首份公开发布的监管文件,将影响总规模达到1万亿元的商业保理市场,《通知》从商业保理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分类处置、严把市场准入关、压实监管责任和优化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对全国商业保理行业提出了比较具体的监管要求。明确商业保理企业的融资账管理;三是应收账款催收;四是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商业保理公司需要围绕着应收账款有相应的融资结构,才能完成对企业的融资。《通知》规定商业保理企业不得做七类业务:第一,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第二,不得通过P2P、地方各类金交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第三,不得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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