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录 发布于 2020-03-04 23:00:39
对这套房子前期做了一些工作,觉得各方面还不错。本人在四线城市,这套房是老城区的,周围生活条件便利,老城区的原因,是城市里的价格洼地。以前也有过拍卖的经验,不过那是十多年前的本地公务员住房公开拍卖了。模式和现在的网上拍卖不同。当时拍卖过程也很顺利,几十个人聚在一个大厅里里看电子屏叫号拍卖。
我这个法院没说负责腾房,也没说不负责腾房,但是有这么一条“标的物交付期限由法院视具体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在裁定书送达后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时法院酌处。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我理解的是法院负责现场交付的。因为我所处的地区,法院不腾房的话会直接写出来,比如“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视为标的物已经交付”’
做过一些调查,原房主是拿着房子去银行抵押,银行收不回钱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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