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和讯网 发布于 2020-01-03 11:25:05
日前,金华银行东孝支行员工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开披露。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钱某霞,女,1972年5月出生,原系金华银行东孝支行员工;被告人钱某军,女,1962年12月出生。
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钱某军欲通过投资草甘膦原药现货的方式牟利还债,因其无自有资金,遂伙同被告人钱某霞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草甘膦生意和资金周转为由,承诺承担银行贷款利息及支付1分至3分不等月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
至2015年年底,投资草甘膦生意遭到全部亏损。期间,钱某霞有转贷赚取利差、从事股票和期货交易等行为。
经统计,钱某霞、钱某军两人合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342.68万元,造成被害人4294.68万元。
据钱某霞供述:“刚开始觉得草甘膦生意资金周转回笼很快,本来以为借来的资金2个月就可以用赚来的钱还掉的,结果因为行情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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