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贸试验区 发布于 2019-12-02 1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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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3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现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本方案,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允许范围内,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改革,为在全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做好准备、探索经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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