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 发布于 2019-12-03 17:16:42
继增值税之后,消费税也终于启动立法进程。
12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消费税正式启动立法进程。
此次消费税延续了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近些年消费税改革成果也被吸收到此次法律草案中。
比如说,2015年消费税改革中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一改革成果也体现在《征求意见稿》的税目税率表中。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此次《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提出,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财政部解释,根据消费税调控特点,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消费税是调节税种,对生产和消费行为具有重要调节职能。国务院需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等因素,对消费税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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