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于 2019-08-02 12:05:36
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是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260220 邮箱:gdybdyc@163.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301室邮编:510630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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