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发布于 2019-11-18 07:12:33
河北省晋州市鼓城村村民张炼军,去世后竟然从银行“贷了款”。
张的妻子找出他的《火化证》,上面记录的火化时间为2018年5月2日。她说丈夫生前从没说过有贷款,“去世后,我一直攥着他的身份证没借给任何人,怎么就背了贷款了?”
张炼军贷款的银行,叫晋州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升银行”),下辖共6家支行。“天眼查”显示,2014年3月,恒升银行由浙江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瓯海银行”)等法人、自然人发起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瓯海银行占股40%。
死人“贷款”之事东窗事发,源于2018年6月至8月瓯海银行对恒升银行的合规检查。检查出具的《事实认定书》载明,张炼军、周志斌系死后被贷款。瓯海银行认为此事涉嫌骗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炼军的火化证明。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一名涉案人员辩护律师出具的晋州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此案涉及恒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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