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不得逾越法律底线的警钟长鸣。
近期,又有两名已离任基金经理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已经离职8年之久的基金经理韦文赞,近日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是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之上。他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担任招商先锋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他人账户,趋同交易3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1419.49万元,从中获利302.47万元。 另一个案件的主角是东方基金已离任的基金经理张洪建,他被控涉嫌使用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账户,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与所管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47只,趋同交易金额1亿多元,从中获利192万元。 借用庭审中公诉方的话,“证券基金从业人员知晓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在非法证券交易高利润诱惑下,心存侥幸,自认为犯罪行为与其正常职业行为混淆在一起,难以被监管部门和公司察觉,一次次越过高压线,试图获取暴利,该行为将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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