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不二牛 发布于 2019-09-25 22:03:20
2015年、2016年的行情里,不少基民股民亏损严重,有人自认倒霉,也有人一纸诉讼将代销银行告上公堂。继某金融审判人员上诉代销银行获得全额赔付之后,近日,裁判文书网又公布了另一起基民控告银行并成功讨回20多万亏损的案件。
据近日公布的《原告苏某与被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一位炒股近20年的某公司财务人士状告某银行未充分揭示风险,未适当推荐产品,导致其购买基金亏损68.84万元,要求其全额赔付亏损及相应利息。正常情况下,大家都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然而此次法院判该银行对原告苏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赔付20.65万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是否告知风险?买入债基800万 一年半亏掉68.8万元
按照原告苏某的说法,2016年,在其要求推荐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情况下,某银行向其推荐了两只债券基金。随后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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