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19-09-17 21:47:34
中国基金报记者 王元也
投行第四事业部副总因被转岗为营业部专职合规管理员,一怒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这事发生在中原证券。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中原证券与原投资银行第四事业部副总经理郑某的劳务纠纷案。
事情是这样的。郑某在升任中原证券投行第四事业部副总三个月之后,因单位内部调整,其所在的部门被撤销,郑某因此被免去投资银行第四事业部副总经理职务,被任命为公司北京酒仙桥营业部专职合规管理员(待遇不变,仍为A类营业部总经理级)。对此,郑某表示不能接受,随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一审判定中原证券支付郑某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5月31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63万元,并同时支付其2013年10月8日至2018年5月31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13.26万元,合计16.89万元,并驳回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次上诉,二审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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