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2-03-13 08:45:57
3月10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对樊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自2018年2月7日起,樊晖使用实际控制的44个账户组成的账户组交易“国城矿业”。其在持股比例超过5%后,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2019年4月18日,扣除账户组内账户之间成交金额,账户组限制转让期内累计交易金额高达11.20亿元。北京证监局对樊晖处以306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樊晖控制的44个账户,分别来自20家券商。这44个账户中有37个开立的是信用资金账户,也意味着樊晖可能使用了大量的杠杆资金。
另外,这些账户的主人也应该引起注意,在新证券法实施背景下,出借自己账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最多会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控制44个账户交易超11亿元
据北京证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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