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见闻 发布于 2022-03-04 23:40:01
全市场注册制的推行似乎又更近一步了。
3月4日晚,证监会官网披露《关于修改的决定》(下称首发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推动各市场的制度趋于一致。
据公告,证监会拟对首发办法中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进行修改,将其改为“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而在此前的首发办法规定中,证监会虽然也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但是其中也有例外的情形,即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证监会仅对首发办法中的这一例外情况进行修改。
对此,证监会表示:“为保障规则执行的严肃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实现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会拟对《首发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进行修改。”
事实上,此次的修改也使得全市场规定趋于统一。无论是科创板还是创业板,其注册办法中均未有“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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