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10-15 23:52:05
中国基金报记者 章子林
10月15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下称《指引》)。整体来看,《指引》全面定义了声誉风险,将证券经营机构行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相关行为形成的声誉风险纳入管理范畴,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从制度建设、管控部门、人事管理、信息登记、内控监督等层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声誉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公司将声誉风险纳入工作人员的考核范围,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
2008年金融危机后,声誉风险管理逐渐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12月,协会在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首次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总体框架上对证券公司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提出基本要求。
近年来,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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