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9-11 00:25:27
图源:央行官网
跨境理财通终于来了!
9月10日下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与今年5月公布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发布的实施细则基本无大改动。根据安排,试点实施初期,“北向通”和“南向通”各设1500亿元人民币的单边总额度和1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者个人额度。从北向通和南向通划定的可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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