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1-07-10 11:02:00
7月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获悉于7月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纳川贸易、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决定对纳川贸易及陈志江进行立案调查。纳川贸易为纳川股份全资子公司,陈志江为纳川股份董事长及纳川贸易法人代表。另一位被立案调查的张晓樱在近期渐渐淡出纳川股份股东行列。根据公司财报,张晓樱在2020年一季度时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5.42%,但随后不断减持,至2020年底持股比例降至1.56%,并于今年一季度继续减持退出前十大股东行列。公司没有解释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仅表示本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陈志江的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陈志江曾于不久前转让5.01%公司股份。根据公司3月29日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陈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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