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5-23 09:33:42
在证券虚假陈述诉案中,中介机构按比例承担连带责任迎来新范例。
5月21日ST中安公告称,上海高院对两名ST中安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中安科向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维持中安消技术对中安科应履行的赔偿义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
上海高院也还作出部分改判,正是这些改判受到了业内高度关注。上海高院将中介机构招商证券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全额连带责任改判为承担比例连带责任,分别为25%、15%。有市场人士认为,本案例二审判决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并未无限放大中介机构的责任,同时体现出“追首恶,精准打击”的判罚理念。
从全额连带责任改判为按比例承担
早在2019年5月,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中安消技术作为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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