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4-07 08:25:06
日前,据上海闵行法院消息,男子黄某“假离婚”买房后身亡留下一笔银行贷款无人偿还,那么问题来了!贷款该由谁还?是黄某的“原配”还是“现任”?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友情提醒:大家记一下这张图,便于后续厘清案件人物关系。
图片抵押借款合同》,借款981万元用于购置上海市一套房屋,并将该房产抵押给该银行用于借款抵押担保。
2017年3月30日
该房屋被过户至黄某与王某名下,两人共有该房产,同日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权利人为S银行,抵押人为黄某与王某,抵押债权金额为981万元。
2017年6月1日
银行将981万元汇入房屋出卖方账户。
2018年7月11日
黄某与王某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所购房屋归黄某所有,所有房贷由黄某归还,两人还对该离婚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同日,黄某与王某登记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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