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1-03-14 09:47:05
来源:中国基金报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桩“离奇”的贷款纠纷案。
在案件中,69岁的老人被起诉,银行要求她偿还150万元贷款。证据显示,双方确实签署了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也确曾放款。但最终,法院两审都判决银行“全责”,老人不用还一分钱。
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起来看看。
老人“贷款”150万
故事的当事人,是交通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及家住北京海淀的老人李某文。
李某文生于1952年,现年已69岁,而这笔贷款发生在她61岁时。
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8月30日,交通银行作为贷款人,李某文作为借款人,签署了《个人循环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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