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10-01 00:00:29
9月29日,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原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阎如政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资料图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7年,阎如政利用担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索取、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3.3233万元。2017年9月,阎如政退休。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阎如政利用其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150万元。 本案将择期宣判。 据公开简历,阎如政1957年8月出生,安徽长丰人,1985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曾任安徽省纪委干部处副科、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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