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发布于 2021-03-12 1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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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家一线互联网企业罕见同时领罚单!
》,互联网企业的反垄断自此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就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未进行申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11月29日,腾讯通过全资子公司Tencent Mobility Limited及其关联方与猿辅导签署了F轮股权认购协议,腾讯以16.52亿元认购该轮融资发行股份的83.33%,交易后腾讯持有猿辅导15.41%的股权,当日猿辅导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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