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10-31 17:08:27
10月30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通知。同时,深交所也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交所《实施细则》指出,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以参与新股发行、债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股票增发、配股申购,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及债券回购交易。
同日,中国结算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修订扩大了QFII、RQFII可选择的结算参与人类型,同时涵盖了QFII、RQFII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机构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的情形,并明确不同证券账户可以选择不同的结算参与人。此外,《细则》对QFII、RQFII可申请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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