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发布于 2020-10-31 19:58:47
中国基金报记者 若晖 一年前,规模一度达百亿的华信证券轰然倒下,一年之后,时任上海华信董事长以及时任华信证券总裁的两名高管违规处罚双双“落地”。 据证监会披露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华信证券存在三方面违规事实:一是将6亿元的自有资金为股东提供融资;二是将合计约3.9亿元的资金以购买和租赁房产名义向股东关联方划款;三是以约42.79亿元的证券资产管理客户的资产为股东提供融资。 时任上海华信董事长李勇及时任华信证券总裁陈灿辉均是当时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此,证监会对李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灿辉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华信证券存三大违规事实 证监会称,经查明,华信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信证券将自有资金为股东提供融资 2018年2月13日,上海华信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财务)总经理王某等人到华信证券,出具了上海华信(持有华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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