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10-25 09:44:54
浙商银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受贿细节曝光!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浙商银行原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同时扣押、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公开资料显示,顾清良,男,1963年生人,曾先后担任兴业银行杭州庆春支行行长、浙商银行总行市场部总经理、西安分行行长、总行资金部总经理、上海分行行长等职务。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7月至2018年12月,顾清良在浙商银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为银行客户单位提供贷款、下属工作调动、职务晋升业务支持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送予的贿赂款物共折合人民币1242万余元。
其中,收受请托人送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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