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20-09-24 00:00:54
作者:唐维》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以下方面内容:一是落实新《证券法》规定,根据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二是压实上市公司防控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规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要求上市公司根据重大事项的变化及时补充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三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授权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所涉重大事项范围填报具体内容、填报人员范围,对需要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事项、填报内容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等信息及时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享。
四是明确中介机构的配合义务。要求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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