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国 发布于 2019-09-27 11:34:50
作者: 胡华雄 岳亚楠
,被收购方为创投机构东方富海,还有一家公司首善集团作为牵线人。
结果,三家公司中都有人据此进行了内幕交易。
包括宝新能源子公司宝新资产时任总经理刘兴旺,东方富海时任投委会秘书处秘书长陆朝阳,以及首善集团及其时任董事长吴正新。
据当时宝新能源的公告,宝新能源计划出资人民币 25.2亿元, 持有东方富海 2.1亿股,占东方富海股份比例为 42.86%。
证监会认定,宝新能源与东方富海的上述股权合作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和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信息公开前构成《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9月13日,公开于2017年2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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